同 盟 条 件:
1、您是个人或是个合法的中小型安防从业单位,拥有固定的服务场所;
2、您有独特不与其它联盟商形成同级竞争的产品,具备对客户提供技术支持的基本能力;
3、本着共同推动中国安防事业发展的目标,共同开拓市场,真诚合作的态度;
4、认同安防同盟的经营理念、企业文化和市场运作,有按照市场规划在当地进行推广的能力;
5、所有合作伙伴均不得违反与金辉安防同盟间企业签署的保密协议或合作协议中的保密条款;
6、所有合作伙伴均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
7、市场合作伙伴应积极拓展同盟企业的产品市场,自觉维护同盟企业产品的市场秩序和形象,不得以低于合作协议中约定的产品最低销售价扰乱市场秩序;
8、您愿遵守今后同盟组织的约束,以同盟组织的整体利益为基础,在公司与同盟组织发生利益冲突时,以同盟组织的利益为主。
合 作 思 路:
金辉安防同盟内企业将坚持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的原则,通过与合作伙伴的技术互补、产品互补、渠道互补,共同服务于国内外广大用户
。
合 作 定 位:
金辉安防同盟合作伙伴计划定位在向最终用户提供基于各合作企业产品之上的全面、优秀的解决方案,同时帮助合作伙伴赢得客户的信赖并得到理想的商业回报。
合 作 意 义:
金辉安防同盟合作伙伴计划是对于安防同行和合作伙伴都具有深远意义和影响力的长远规划,旨在结合安防同盟和合作伙伴各自的技术及市场优势,携手并进,共同发展。
作为金辉安防同盟合作伙伴计划的成员,您将拥有金辉安防同盟长远的承诺和来自各合作企业产品、技术与培训、市场推广等全方位的支持。金辉安防同盟丰富的产品线和安全解决方案的支持,将成为您迈向成功的阶梯。
合 作 形 式:
行业市场开拓:合作伙伴具有深厚的行业客户资源背景,拥有自己的行业应用解决方案,可与金辉安防同盟一道共同开拓行业市场、创造行业商机;
区域市场开拓:合作伙伴拥有丰富而深入的区域市场资源,可与金辉安防同盟一道共同开拓区域市场、创造区域商机;
项目争取:合作伙伴在特定项目上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可以项目中介、项目代理、项目集成等方式与金辉安防同盟共同争取项目;
代理销售:合作伙伴利用自身销售网络和物流系统优势,承销金辉安防同盟的安全产品;
捆绑销售:合作伙伴自有产品线与金辉安防同盟产品线存在互补空间,且与金辉安防同盟的安全产品在技术优势、性价比、市场占有率等方面旗鼓相当,双方采取捆绑销售的合作模式在彼此的市场活动和销售活动中互相支持,密切配合;
集成合作:合作伙伴作为集成商具有较强的集成实力并拥有良好的行业客户资源或区域客户资源,选择金辉安防同盟的安全产品作为其固定集成对象,双方携手开拓市场、争取项目。 |